俺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下午,俺在县城那间老书店最靠里的书架底下,翻到一本封面都快掉下来的《红高粱家族》。那时候俺哪知道什么诺贝尔文学奖,就是觉得书里那股子高粱酒气混着血腥味的劲儿,直往脑门里冲-3。店老板是个戴老花镜的爷爷,他瞄了俺一眼,慢悠悠地说:“这孩子,挑了个最野的。”其实后来俺才咂摸明白,莫言最好三部作品里头,《红高粱家族》就像一扇猛地被踹开的大门,后面跟着的是一个活生生的、扎根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文学王国-8。那里头的人,活得跟红高粱一样,泼辣辣地长,坦荡荡地死,啥规矩道义到了那片地里,都得让路给一口滚烫的生命气儿。这大概是莫言给俺的第一个震撼——原来故事可以这样讲,不端着不拿着,就用泥土里长出来的话,把一段民间历史吼得震天响。

后来俺离了家乡,到外地闯荡,心里头老是空落落的。偶然在图书馆又撞见了莫言,那本书叫《生死疲劳》。好家伙,这书名就透着一种倔强的幽默。一个叫西门闹的地主,死后心里憋屈,不肯喝孟婆汤,在驴、牛、猪、狗、猴的身体里轮回了六道-1。他用人眼看过世道,又用畜生的身子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。读这本书的时候,俺正经历着人生的低谷,觉得自己跟那头驴似的,身上压着看不见的担子,在原地打转。但莫言借这个故事告诉俺的,恰恰是一种东方式的、近乎残忍的坚韧。那不是逆来顺受,而是用六世的“疲劳”去消化、去见证、去理解历史的荒唐与生命的韧性。当你发现莫言最好三部作品中,《生死疲劳》用这样一种荒诞到极致的方式,来承载最沉重的土地记忆和时代创伤时,你就能体会到他那种“把苦难笑着讲出来”的深厚功力了-4。他讲的哪里是西门闹一人的轮回,分明是千千万万中国老百姓在时代洪流里,用最朴素的方式活下去的史诗。

日子久了,读莫言成了习惯,更像是一种需要。他的故事里有股粗粝的劲儿,能磨掉你心里那些娇饰和虚浮。直到俺自己成了家,有了孩子,再读到他那部得了茅盾文学奖的《蛙》,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-5。这本书的写法很巧妙,用书信体和一部剧本组成,讲的是乡村妇科医生“姑姑”的故事。她一开始是送子的菩萨,后来成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“刽子手”,晚年却又陷入深深的忏悔-9。读的时候,俺媳妇正怀着孕,俺对那些关于生命降临与消逝的描写,敏感得心惊肉跳。莫言在这里,没有简单地评判对错,他把一个时代的巨大矛盾和一个人内心的剧烈冲突,像揉面团一样揉进了高密乡的泥土里。你会跟着“姑姑”一起痛苦,一起迷茫,你会发现那些宏大的政策名词,落在具体的人身上,就是一辈子也解不开的心结。这恐怕是莫言最好三部作品带给人的另一种力量:他逼着你直面复杂,拒绝廉价的答案。他用“蛙”(娃)这个意象,把生命最原始的繁衍冲动、国家最艰难的现实抉择、个人最深刻的伦理困境,全部搅在一起,让你看到一片无法用非黑即白来形容的深沉现实-10

如今,俺也到了喜欢跟晚辈唠嗑的年纪。有时候他们会问,莫言的书那么厚,故事那么“土”,甚至有些地方读起来让人心里头“咯得慌”,为啥还要读?俺就会想起那个闷热的下午,想起自己像头犟驴一样在城里挣扎的岁月,想起初为人父时捧着《蛙》的那份战战兢兢。莫言的故事,从来不是光滑的瓷器,供在架上欣赏的。它们是粗糙的、带着毛边的陶罐,里面装的是高密东北乡的风沙,是几十年家国变迁的尘土,更是万千中国人生生不息的精气神-8。他写得那么狠,是因为爱得那么深;他讲得那么夸张魔幻,是因为现实有时更让人难以置信。读他的书,你得像嚼一颗高粱饴,开始可能觉得硬,甚至有点扎口,但慢慢嚼着,那股子混着泥土甜的劲儿就出来了,它能给你一种结实的、踏踏实实活着的底气。这大概就是为什么,人们总愿意一次次走进他那个用文字垒起来的、辽阔又纷杂的文学共和国吧。